鼎城检察院2025年首次检察委员会(扩大)会议:落实“三个管理”,推动“高质效办案”
2025-02-12 17:07:44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周萌 | 作者:许洋 罗玲丽 | 点击量:7392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许洋 罗玲丽)

2月10日,鼎城区人民检察院召开2025年第一次检察委员会(扩大)会议,全体检察委员会委员、各业务部门正副职、员额检察官、检察官助理参加会议,党组书记、检察长朱艳哲出席会议并讲话。

会议现场

第六检察部副主任丁佩作通报

第六检察部副主任丁佩通报了2024年度检察业务数据总体态势和办案质效,以问题为导向,深入研判业务数据短板、弱项产生的原因,并就业务数据补短板、强弱项提出建议。

副检察长王时珍解读《实施意见》

副检察长王时珍解读了《鼎城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“三个管理”的实施意见(试行)(讨论稿)》(下称《实施意见》)。《实施意见》分为六个章节,共二十六条。《实施意见》指出,业务管理是宏观管理,案件管理是中观管理,质量管理是微观管理,分三个章节阐述了如何抓好业务管理、案件管理、质量管理,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,并制定了奖惩制度。

党组书记、检察长朱艳哲解读“高质效办案”

会上,朱艳哲围绕“高质效办案”,从是什么、为什么、如何做三个方面进行了解读。并强调,“高质效办案”的核心是“质”和“效”,要通过正确办理案件实现公平正义来突出“质”,通过办案效率和办案效果来突出“效”,最终达到“质”与“效”的统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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